北京商报 | Beijing Business Today

国家烟草专卖局:拟对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进行总量管理

北京商报讯(记者 程靓)4月2日,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消息,国家烟草专卖局决定对7部电子烟监管政策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公开征求《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修改部分电子烟监管政策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据修改后的内容,为实现电子烟市场供需平衡,对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进行总量管理,依法依规核定产能和生产规模。

据《征求意见稿》,对《关于促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修改包括:将第一条修改为“电子烟产业依法纳入监管,产业布局科学合理,市场运行平稳有序,资源配置更加高效,实现供需动态平衡下的总量管理,落实国家烟草控制有关要求,使人民健康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电子烟产业发展走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将第十一条修改为“为实现电子烟市场供需平衡,对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进行总量管理,依法依规核定产能和生产规模。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烟草控制、核定产能、市场需求、企业订单、合法合规等因素,分类核定年度生产规模,作为自然年度相应产品属类生产交易量的上限进行控制。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电子烟批发企业,在本省(区、市)年度内销销量目标内开展经营活动”;将第十四条第一款修改为“统筹境内销售和出口需要,科学合理确定国产电子烟用烟碱年度产销规模。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核定产能及生产规模,统筹烟叶(含再造烟叶和烟梗)、复烤烟叶、烟丝(含末、粒状)等原料出碱率等,科学合理测算年度使用量,下达烟叶(含再造烟叶和烟梗)、复烤烟叶、烟丝(含末、粒状)等烟草专卖品购销计划”。

精彩推荐

下载安装手机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