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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经营许可条件放宽

北京商报讯(记者 石飞月)4月19日消息,《无人机管理办法(暂行)》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经营许可条件放宽,无人机市场或将迎来更大的爆发。

据了解,上述《办法》已于3月21日发布,放宽了取得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的条件,由原来的10项减少为4项,且无人机经营许可证申领过程进行了全程简化。不过,鉴于载客类、载货类通航飞行活动的运行情况复杂、风险等级不确定,因此该《办法》仅适用于目前应用领域较广的作业类和培训类飞行活动。

《办法》的制定使无人机从事作业类和培训类经营飞行活动有了明确的规范。目前获取无人机经营许可证的4项条件为法人要求、航空器要求、培训能力要求(适用培训类)和地面第三人保险要求。不仅许可条件大大减少,对企业自有航空器的要求也由原来的2架减少为1架,并对250克以下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做了许可准入豁免。

专家认为,《办法》对我国无人机行业,特别是大疆等国内商用无人机生产厂商是重大利好。无人机商业运营有法有规可依,会极大刺激无人机经营性服务业发展,特别是农保、巡线等应用场景无人机有很大的比较性优势,有利于提升相关工农业生产的效率,有效降低相关作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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