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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茅药酒:已停播全部广告

北京商报讯(记者 郭秀娟 姚倩)4月26日,鸿茅药酒官微发布“企业自查整改报告”称,通过查询近五年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涉及鸿茅药酒的公告共计17个,其中2015年9月1日新《广告法》颁布后的公告有4个。为消除不良影响,鸿茅药酒现已停播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各卫视及地方媒体的全部广告。

此外,该公告对于此前质疑最多的药物不良反应、豹骨使用情况、广告违规等情况也进行了说明。鸿茅药酒方面引述不良反应中心数据,2004年-2018年2月底,鸿茅药酒共有不良反应报告137例,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头晕、瘙痒、皮疹、呕吐、腹痛等。并称鸿茅药酒主动开展过毒性试验、主要药效学研究和临床试验,研究和试验结论是安全有效的。

对于“豹骨”购买及使用情况,鸿茅药酒认为“符合法律法规”,生产过程中物料平衡符合要求。此外,该公告表示,鸿茅药酒组方中的“制附子、制半夏、制天南星”都是炮制品,按照药品说明书的用法用量使用鸿茅药酒是安全的。

鸿茅国药方面表示,作为鸿茅药酒市场与安全的责任主体,将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认真查找自身问题,强化质量安全,加强风险控制,规范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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