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减持 妙可蓝多股东刘木栋遭上交所通报批评
北京商报讯(记者 钱瑜 王晓)2月23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妙可蓝多”)股东刘木栋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经查明,妙可蓝多股东刘木栋通过协议转让减持股份导致其不具有大股东身份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继续减持股份,未按规定履行预披露义务。
该通报披露,2020年1月2日至17日期间,刘木栋在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9%。2020年1月5日,刘木栋与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持有的569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9%,并于2020年3月26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上述权益变动后,刘木栋持有公司股份20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5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2020年8月22日,公司披露公告,刘木栋于2020年5月18日至8月19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902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具有上市公司大股东身份的,股份出让方应当在减持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预披露的相关规定。但刘木栋在不具有大股东身份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未按规定在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对妙可蓝多股东刘木栋予以通报批评。对于纪律处分事项,刘木栋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无异议。
在香颂资本董事沈萌看来,作为妙可蓝多股东,刘木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继续减持股份主要是为了减持套现,但由于未按规定履行预披露义务最后导致被上交所通报批评。而对于妙可蓝多而言,在被蒙牛控制后,刘木栋减持暂时不会对妙可蓝多有什么影响。
对于股东减持信息未能按规定披露的原因,妙可蓝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有关刘木栋违规减持的具体情况,公司已于2020年8月21日发布相关公告。这是股东个人的行为,上交所对他个人的通报批评对公司没有影响。”
资料显示,2020年12月13日,妙可蓝多曾发布不超过30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计划公告,蒙牛拟以29.71元的价格认购所有增发股份,从而成为妙可蓝多的新控股股东。根据该公告,妙可蓝多原控制人柴琇则合计持有8138.4万股,约占19.88%,蒙牛此前持有妙可蓝多5%的股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约为1.01亿股,如果发行完成,蒙牛持股将达到23.8%,柴琇持股则下降至15.95%,蒙牛成为妙可蓝多的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