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体支付责任划分明晰
事关智能体支付,重磅要求出炉。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近日印发《智能体支付应用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约》适用于开展智能体支付应用的协会会员单位,覆盖智能体支付应用中提供账户管理、交易处理、收单、转接清算等服务的机构。《公约》将强化安全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摆在突出位置,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
业内人士表示,当前市场各类智能体对接支付链路的尝试持续增多,互联网大厂与各类平台推动的相关实践加速落地,配套协议与产业链生态也在快速构建。但需注意,相关细分市场同时存在大量模糊地带,如业务权责划分、风险处置机制尚未形成行业统一共识,数据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也缺乏统一标尺等。因此,这份自律文件的出台具备现实必要性,既能有效引导市场创新,又能将创新行为限定在安全可控范围内,减少无序探索衍生的反洗钱、资金安全等各类潜在风险,也为市场参与主体提供清晰的业务参照。
明确责任归属
从基本原则来看,《公约》要求会员单位应按照“谁提供支付服务谁负责”的原则,对用户的账户与交易安全、资金安全、信息安全等承担主体责任。
在智能体管理方面,《公约》明确,会员单位应在“了解你的客户(KYC)”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了解你的智能体(KYA)”机制,对接入支付链路的智能体身份进行识别、验证,对使用智能体支付应用服务的用户进行实名制管理,通过协议等形式明确智能体与用户的对应关系。
在授权管理方面,《公约》要求会员单位明确智能体支付应用的授权边界,与用户签订责任清晰的授权协议;加强用户支付意愿核实;保障用户撤销授权的权利,确保用户资金和信息安全。
此外,《公约》提出应确保相关技术应用始终服从于用户权益保护、金融安全稳定和增进社会福祉,防范技术滥用、算法歧视、过度诱导消费。应兼顾不同群体数字技术能力差异,保留必要的人工服务和替代性支付渠道,防范因技术应用加剧数字鸿沟。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公约》特别强调,会员单位应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用户设置更加审慎的风险提示、权限控制和交易保护措施。鼓励为老年人开通专属人工客服。
在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看来,《公约》最值得关注之处,首先是明确支付相关核心环节的责任归属,压实服务提供方的主体责任;其次是强调要建立针对智能体本身的识别管理机制,该方向与各大机构发展智能体支付路径一致,即要对智能体独立发起交易设置前置校验、风险测试以及应急处置等相关要求,同时细化交易授权、风险分级、用户权益保障相关安排。
王蓬博表示,《公约》实际上是在强调,所有智能体支付相关活动,必须立足于现有支付体系框架,恪守基础合规要求,比如都要遵循已有的支付、反洗钱、消费者保护相关制度,而且明确涉及账户管理、交易处理、资金清结算这类支付核心环节,必须由持牌机构来开展等。可以说,这些内容将直接决定后续很多业务落地的实际走向。
产业仍处辅助支付初期
在《公约》中,智能体支付应用是指会员单位利用大模型等人工智能技术,在用户授权的前提下,根据用户真实意思表示,使用智能体与电子商务等数字服务进行交互,发起和执行支付指令。
这与更广义的“AI支付”在概念上有一定区别。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AI支付泛指所有把AI大模型嵌入支付流程的支付形态,除智能体支付外,还包括浅层的对话式支付。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加速迭代演进,由浅层AI支付向预授权、预设规则、自主触发扣款的智能体支付发展是必然结果。值得关注的是,尽管技术上已迈入“高阶自治版本”,但从产业实践来看,智能体支付仍处于发展初期。正如协会有关负责人指出,结合智能体技术发展、用户授权深度的演进趋势,智能体支付发展存在智能体辅助支付、预设条件下智能体自主支付、泛条件智能体自主支付三个阶段。
“智能体支付仍处于发展初期,完全自主执行支付的场景尚未大规模落地,多数应用还局限于辅助交易环节。”王蓬博说道。
因此,行业每一步探索更需谨慎、合规。多家业内机构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必须秉持“效率与安全并重”的原则,AI负责流程履约,资金终审权最终归属于人。
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会员单位应坚持以应用为导向、以场景为牵引,审慎探索开展智能体自主发起支付交易等智能体支付应用。在智能体自主发起支付交易的应用(预设条件下智能体自主支付、泛条件智能体自主支付)落地实施(正式对外开展业务、向公众提供服务)前,应向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报备,会员单位切实承担保障用户资金安全等主体责任,并通过相关业务评估和安全测试,充分开展业务有效性、技术安全性、伦理符合性等方面评估验证,配套人工服务、风险监控、舆情监测、应急处置、回退机制等保障措施,防范智能体支付应用风险。
北京商报记者 董晗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