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护险、健康险迎重磅支持政策!如何进一步打开发展空间

“正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引导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将丙类目录药品纳入保障范围”“研究探索支持商业健康保险等参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机制”……1月17日,在国家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国家医保局”)“保障人民健康,赋能经济发展”的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释放出了多重支持商业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信号。

图片来源:国家医保局

图片来源:国家医保局

在业内人士看来,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较大。一方面,商业健康保险赋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机制的建设,除了将推动相关险种的创新和完善,也将促进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多样化和个性化发展;另一方面,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将丙类目录药品纳入保障,则将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保险的实用性和性价比等。

支持健康险“赋能”长护险

2016年国家启动制度试点,2020年稳妥有序扩大至49个城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民生领域补短板的重要制度安排。

据了解,八年来,试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阶段目标基本实现。在会上,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司长樊卫东表示,截至目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1.8亿人,累计260余万失能参保人享受待遇,基金支出超800亿元。

一直以来,社会层面对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呼声较高。樊卫东同时也透露了当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工作的进展,国家医保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以建立独立险种、制度覆盖全民、政策规范统一、契合我国国情为目标,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切实减轻失能人员护理服务费用负担,夯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制度基础。

在强化制度顶层设计的同时,对于后续安排,樊卫东也表示,建立健全17项核心政策和管理运行机制,确保制度全面覆盖、落地实施时,失能群众能够及时兑现待遇、享受服务。目前,已印发13项政策措施。指导现有试点城市规范统一,缩小地区间制度差异,为下一步全面建制打下基础。

樊卫东还提到,与此同时,研究探索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和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机制,激发市场活力与社会创造力,鼓励研发和应用数字化、智能化长期护理服务产品等。

研究探索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和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机制,在业内人士看来,具有深远意义。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长期护理需求不断增加。然而,当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尚不完善,存在覆盖面有限、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众托帮联合创始人兼总经理龙格基于此表示,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和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可以激发市场活力与社会创造力,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高质量发展。这不仅可以提高长期护理服务的供给能力和质量,还可以满足更多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龙格分析表示,这将为商业健康保险和社会力量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空间,推动整个健康保险市场的繁荣和发展。

龙格同时也表示,这将促进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多样化和个性化发展,满足不同人群的长期护理需求。同时,这也将推动长期护理服务的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此外,随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预计将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和力量进入该领域,推动整个健康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支持健康险保障丙类目录药品

在医保三大目录中,医保药品目录分为“甲类”和“乙类”。“丙类药品”是除了甲类药品、乙类药品两类外的药品。

“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价格或治疗费用较低的药品。“乙类药品”则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或治疗费用略高的药品。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纳入“乙类药品”管理。

“甲类”“乙类”所对应药品的报销方式有所不同。对于丙类药品,由个人自费负担。据了解,七年来,医保药品目录已累计新增了835种新药好药,去年新增的“全球新”创新药达到了38种,创历年新高。

与此同时,国家医保局将探索形成丙类目录。不论是医药产业、保险行业还是医生、患者,均对建立创新药多元支付机制、拓展创新药支付渠道产生了很高的期待。

“在基本医保现有的甲乙类目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丙类目录,是完善我国医疗保障药品目录体系的一次重大尝试。”对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支持创新和建立丙类目录的有关考虑,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在药品范围上,丙类目录作为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有效补充,主要聚焦创新程度很高、临床价值巨大、患者获益显著,但因超出“保基本”定位暂时无法纳入基本医保目录的药品。使用范围上,国家医保局将采取多种激励措施,积极引导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将丙类目录药品纳入保障范围。

此外,在工作安排方面,黄心宇介绍,丙类目录与每年的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同步开展,计划于今年内发布第一版。工作程序拟参照医保目录调整程序,但会发挥好市场主体的决定性作用,保险公司充分参与。丙类目录的商保结算价格由国家医保局组织保险公司与医药企业协商确定,探索更严格的价格保密措施。

据了解,由于丙类目录要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对接,必须留有一定的产品设计、精算、落地的时间,对此,黄心宇表示,从今年开始,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时间会适当提前,预计从4月1日开始申报,争取9月份完成。

保险如何作用于医保体系

对于在基本医保现有的甲乙类目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丙类目录,黄心宇还进行了展望。

黄心宇表示,这有利于发挥医保部门政策优势、专家优势和管理服务经验,为商业健康保险确定药品保障范围提供公共服务,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有利于构建创新药多元支付机制,支持医药新质生产力发展;有利于满足患者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疾病治疗经济负担。

“保险公司在惠民保等特定商业医疗保险层面提供特药保障,但不同产品选定的特药不同。丙类目录的发布,有助于从全行业的角度统一特药清单,为医保和商保的信息系统对接、直接结算奠定基础。以丙类目录为基础,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将进入新的阶段。百万医疗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将实现与基本医保的紧密衔接,保险公司对医疗机构的行为管控也具有抓手。”北京工商大学中国保险研究院副秘书长宋占军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对于国家医保局采取的多种激励措施,积极引导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将丙类目录药品纳入保障范围的措施,在龙格看来,有望缓解市场面临的一些痛点。进一步而言,此举将扩大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障范围,提高保险产品的吸引力。丙类目录药品通常包括一些高价特效药、罕见病用药等,这些药品往往不在基本医保目录内,需要患者自费购买。将丙类目录药品纳入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将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保险的实用性和性价比。

此外,也将有助于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竞争和创新。龙格表示,保险公司需要积极参与丙类目录的制定和协商,这将推动他们在产品设计、定价、理赔等方面进行创新,以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同时,市场竞争也将促使保险公司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不仅如此,还有助于缓解基本医保的压力。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基本医保的支付压力日益增大。将部分药品纳入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可以减轻基本医保的支付负担,为更多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需要关注的是,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业内预计,随着市场需求持续增长、政策支持与数据赋能、市场规模与增长空间扩大以及产品创新与服务升级等因素的驱动,商业健康保险有望在未来实现更快的发展。国联证券发布研报称,后续随着医保数据赋能商业保险公司、医保基金与商业保险同步结算以及其他有关支持政策落地,商业保险公司可以做到定价更精准、赔付更可控、理赔效率更高。在此背景下,商业保险公司开发更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意愿以及客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意愿均有望边际提高,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预计较大。

北京商报记者 胡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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