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守护消费|高利贷“温床”人人信,已停止新用户注册,被法院多次公告“下落不明”

看似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签借条平台,竟已沦为职业高利贷放贷人的温床。

3月15日,在以“共铸诚信 提振消费”为主题的2025年“3·15”晚会上,借贷宝、人人信被点名存在电子签变相高利贷问题。

借款30000元,到账却只有14000元,除了贷款年化利率畸高之外,甚至还有平台人员暗示用去世人信息放贷,规避法律风险,而此类平台,在市场上运营时间已长达七年之久,仅履约记录就已超9000万条。

3月15日晚间,北京商报记者实测后发现,人人信目前已经无法注册新用户。

专家认为,此类借款平台无实际价值,相较数年前展业更为粗犷,甚至纵容放贷人违规操作,注定需要与职业放贷人、高利贷等黑产模式进行深度绑定,建议金融、公安等相关监管部门形成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尽快取缔此类平台的黑灰产业务。

壹图网

高利贷放款人竟不是活人

据央视报道,2025年初,王女士急需资金周转,在人人信平台按照放款人要求签署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王女士借了30000元,而到账却只有14000元,扣除了16000元作为利息。

用电子签借钱,看似有法律效应,但最终却借出了一个高利贷。多位在人人信电子签平台上签条借款的人称,即便遭遇了放款人的高利贷和暴力催收,由于不清楚其真实身份信息,根本没办法起诉。据人人信的一位产品经理介绍,目前他们平台上的放款方,很多都是通过做假账号来规避法律风险,目的就是让受害人找不到起诉对象。

“你要找一个人,找一个老头、老太太,找一个村里的人,或者找一个残疾人,老人可能还有残疾,法院肯定带不走。”人人信产品经理甚至暗示,去世人的信息,也能用来做账号,“人脸识别是一种高科技技术,不需要人在,也不需要人活着,法院肯定带不走”。因此,电子签平台的“实名认证”成了摆设,即使是被人告,平台给出去的放款人资料也是无法查证。

这种商业模式使得放款人通过电子签放高利贷挣钱,平台则通过电子签欠条收取借钱人的手续费,出了问题双方都不用担责任。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人人信目前已经无法注册新用户,记者通过官网扫描二维码的方式跳转下载人人借发现,其运营的App名称为“今借到信用借还”,产品包括电子借条、电子白条、履约支付、电子租约等,但点击下一步发现需要输入验证码进行注册,记者多次填写手机号,均无法收到验证码,在官网尝试注册,结果同样如此。

人人信官网

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评价,从曝光内容来看,能看出这类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特别是在一些无资质的平台中。这些平台通常以低息、快速放款等噱头吸引借款人,但在实际操作中,通过各种手段变相收取高额费用,导致实际利率远超宣传水平。这类平台为了追求利润,对平台上的借贷行为监管不力,甚至纵容放款人的违规行为。可以说,这类现象破坏了金融市场的公平和稳定,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还容易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已被法院公告“下落不明”

天眼查App显示,人人信(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法定代表人为马俊,注册资本226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等,由马俊全资持股。天眼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涉及多条法律诉讼信息,曾多次因民间借贷纠纷而被起诉。

另在运营数据上,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人人信自称为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可实现“风控+签约+履约一站式管理”,截至目前已运行七年,签约超60个场景,履约记录超9000万条。针对此次央视曝光的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多方尝试采访该公司,但无论是拨打官网电话还是天眼查披露的联系方式,均无人接听。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今年1月24日,人人信新增多条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法院称,第三人“人人信(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在相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该方下落不明,依照相关规定,公告送达相关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开庭传票。

平台投诉高达数千单

除了“3·15”晚会曝光借贷宝、人人信平台提供高额利率贷款,收取“砍头息”外,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在黑猫投诉平台上,两家借贷平台投诉合计近6000单,多位借款人表示,自己实际收到的款项数额与合同上不符,同时还要支付数额不等的“贷后服务费”才能销账。

就在近日,一消费者直言人人信平台为“黑网贷”,其讲述道:“在人人信签了不平等借款合同,3个借条都借5000元,但实际到手却只有3500元,其中一笔,因为个人不愿意再支付,还被人人信平台涨利息,不给注销。”

这一情况并不少见,另一消费者同样称,“在人人信平台借款3000元,仅用13天,但到账仅有2100元,分两期还款,因为减免了100元,实际还款2900元,且还完以后并未被销账”。

对此,王蓬博说道,“建议借款人选择正规平台借贷,确保平台具备合法资质,且借款过程中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尤其是关于利息、费用、还款期限和逾期罚息等内容,提高自身金融知识水平,不要轻信低息、无抵押、快速放款等诱导性宣传”。

业内建议取缔此业务

从平台盈利方式来看,人人信此类电子签借款平台,主要是放款人利用平台放贷挣钱,平台则从借款人处获取手续费收益。

在业内看来,其中存在的问题是,借款人与放款人在平台签署电子借条或欠条,但从曝光的情况来看,部分实际交易却不在平台上进行,且平台疏于审核实际放款金额,也不监管资金流向,这也为高利贷、“砍头息”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与数年前相比,此类平台的胃口逐渐变大,收费类目进一步扩充,展业策略也更加粗犷,甚至纵容放贷人违规操作。” 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这类业务之所以在市场存活已久,主要是因为其存在一些监管真空地带,具体而言有两大方面监管难点。

一方面,其借贷并非由正规持牌金融作为放款方,而是属于民间借贷,故金融监管部门此前未对此类平台采取相应动作;另一方面,由平台收取的各种手续费、逾期费等,是否能与民间借贷中放贷方的利率合并计算综合年化利率,这一标准在司法层面未得到统一明确。

苏筱芮直言,从业务模式来看,此类平台并无实际价值,既没有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也没有对实体经济产生正向赋能,正如“3·15”晚会中曝光的机构从业者所言,真正的熟人之间用到此类工具的频率极低。因此,此类平台的发展壮大,注定需要与职业放贷人、高利贷等黑产模式进行深度绑定。建议金融、公安等相关监管部门形成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尽快取缔此类平台的黑灰产业务。

北京商报记者 刘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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