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闲置低效土地资源 更好增进农民福祉

土地作为农村最重要的资源,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的最重要因素,盘活闲置土地不仅是破解“用地难”与“土地闲”矛盾的现实选择,更是增进农民福祉的必答题。1月25日,在政协北京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来自民盟界的市政协委员,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城乡融合与区域协调体制研究室主任、研究员王喆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为破解农村土地“沉睡”难题、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提供了重要思路。

王喆表示,在去年市政协组织的“每月一题”调研中了解到,当前北京市京郊存在大量闲置土地。这种低效化的土地利用格局,直接导致产业项目落地难、人居环境提升空间不足、生态功能整合不畅等问题,与首善标准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要求存在差距。

在王喆看来,北京市农村闲置土地利用低效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家底不清”与“分类模糊”并存,部分区域对闲置土地的成因、权属、规划限制掌握不细,缺乏精准分类标准;二是权责交叉导致推进缓慢,因政府规划调整、配套设施未到位等行政原因,与企业自身未按期动工等市场原因交织,责任认定难、处置协调难;三是盘活路径单一,不少闲置土地仍局限于传统“瓦片经济”出租模式,缺乏与产业升级、民生需求的有效结合。

为此,王喆建议,首先要突出规划引领,强化政策激励。一方面,以“十五五”规划编制为契机,在乡镇总体规划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框架内,围绕节约集约用地,科学修订村庄布局规划,引导土地要素重新配置,合理安排农村“三生用地”,适度形成连片土地。另一方面,加强政策引导,明确闲置土地盘活利用的方向、方式、重点,制定出台闲置土地盘活利用的扶持政策,明确奖惩办法,对开展不力的村、乡镇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同时,提高收益分成,调动基层群众参与闲置土地盘活的积极性。

其二,加强政策统筹,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单独建立闲置土地盘活利用项目报批机制。规自、发改、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加强联合,优化田园综合体、村庄建设项目、三产融合项目等审批环节,针对历史遗留产权问题,设立“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二是充分发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系统集成效能。常态化做好政策统筹与项目结合文章,更好发挥政策协同合力效应。三是探索退出宅基地或废弃农房基金管理办法。根据农户意愿,将退出补偿金存入基金,作为村民购买商品房、获取低息贷款的依据。四是加快农村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充分利用产权交易平台,将分散在农户手中闲置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等,通过租赁、购买、托管等形式在公开市场上流转运营,形成集中连片土地资产,实现农村土地资产保值增值。

此外,坚持因地制宜,促进土地增收。一是将废弃房屋、坑塘、荒片综合整治利用,打造“闲地经济”,鼓励支持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田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绿化苗木、果树、茶叶、药材等种植,提高土地的规模化产出效益,收益由村集体、农户等协商分成。二是利用闲置土地建设厂房、冷链仓储,或统一对外招标,让创业者以租赁形式入驻乡村,或将老旧房屋改建成精品民宿,建设农家乐、休闲游乐场所。三是农户将整理出的闲置土地以入股方式交给股份合作社经营,并参与收益分红。四是鼓励就近相邻的村抱团作战,跨区域整合闲置土地,联建高标准物业项目和创新创业平台,让农村集体经济这块蛋糕越做越大,为成员收益稳步提升、合理分配奠定坚实基础。

北京商报记者 董晗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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