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全换 皓吉达二度冲A
精密电子零部件企业深圳市皓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吉达”)欲再闯资本市场。近日,证监会官网显示,皓吉达已正式启动上市辅导,这也是前次创业板IPO“折戟”逾两年后,公司再度冲A。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相较于前次申报,此次皓吉达更换了全部中介机构,而在该调整背后,是公司前次创业板IPO聘请的保荐机构及律师事务所,均在当次IPO撤单半年后,因公司未准确、完整披露实控人报告期内离异事项等情况,被深交所出具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

再冲上市
前次创业板IPO撤单逾两年后,皓吉达重启冲A进程。该公司已于近日进行上市辅导备案。
天眼查显示,皓吉达成立于2011年9月6日,是一家专注于精密电子零部件研发与制造的企业,主要产品为智能手机摄像头精密线圈等电子卷线制品。
从股权关系看,皓吉达控股股东为深圳市小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象投资”),持有皓吉达61.17%的股份;黄国平直接持有皓吉达20.97%的股份,通过小象投资间接持有6.12%的股份;黄碧婵直接持有皓吉达5.24%的股份,通过小象投资间接持有55.05%的股份,通过共青城皓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1.92%的股份。黄国平为皓吉达董事长,黄碧婵为董事、总经理,黄国平、黄碧婵对皓吉达的经营决策能够共同控制。
实际上,本次启动上市辅导前,皓吉达曾有过冲刺创业板上市的经历。2023年9月,深交所受理皓吉达的创业板IPO申请;同年10月,发出首轮审核问询函。不过,市场最终未能等来皓吉达当次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开披露,2024年4月,皓吉达IPO撤单。
从彼时招股书披露的基本面来看,2020—2022年以及2023年一季度,皓吉达营收分别约为3.08亿元、5.12亿元、5.39亿元、1.06亿元,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5661.36万元、6247.61万元、7078.7万元、1385.69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招股书显示,2020—2022年以及2023年一季度,立讯精密分别为皓吉达的第二、第一、第一、第一大客户,公司对其销售占比分别为16.05%、52.14%、45.52%、39.16%。同时,2021—2022年以及2023年一季度,立讯精密还分别为皓吉达的第一、第二、第一大供应商,公司对其采购占比分别为32.49%、9.01%、19.82%。
曾被深交所通报批评
此次二度冲刺上市,皓吉达更换全套中介机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分别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机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介机构调整的背后,也牵出皓吉达前次IPO申报的严重瑕疵。创业板IPO撤单半年后,2024年11月,深交所对皓吉达及相关当事人、律师事务所、保荐机构同步下发监管决定。
彼时,深交所披露,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皓吉达实控人为董事长黄国平,董事、总经理黄碧婵二人,双方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巩固了共同控制关系。二人曾为夫妻关系且已离异,于2023年3月28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在深交所2023年10月27日发出的首轮问询中,曾要求结合双方离异具体时点、公司决策及公司治理实践等,说明公司近两年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化。随后,皓吉达提交的第一轮问询回复初稿(未盖章)显示,黄国平与黄碧婵于2021年11月29日签署离婚协议书。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的,近两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深交所方面表示,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黄国平与黄碧婵曾为夫妻关系、报告期内离异、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时间点等信息,严重影响审核机构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更这一发行条件的审核判断。
需要注意的是,在彼时的监管决定中,深交所提到,“实际控制人已将离婚事项告知保荐代表人并有针对性地问询了对上市是否有影响。保荐代表人在明知离婚事项的情况下仍未审慎核验、判断,未督促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相关信息,保荐代表人对此存在重大过失”。
皓吉达当次IPO的违规情况不止于此。深交所方面表示,报告期内,黄国平、黄碧婵在控股股东小象投资层面的持股比例发生重大变化,使得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发生重大改变,相关变动情况可能影响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但公司未按照规定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如实披露控股股东的重大股权转让情况。
从当次处罚结果看,皓吉达、黄国平、黄碧婵被通报批评,保荐机构及律师事务所被采取书面警示。另外,公司当次IPO的三名签字律师张继军、王秀伟、段博文被给予通报批评;两名保荐代表人胡滨、杨锐彬被给予6个月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
“带处罚前科企业属于审核重点监控对象,问询轮次、现场督导概率显著高于普通企业,审核周期拉长30%—100%,容错率极低。”薪火私募投资基金总裁翟丹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更换中介机构能证明企业有意整改,更换第三方独立机构重新全面尽调,或许可以降低“旧中介违规叠加问责”风险,但不能完全隔断前次违规阴影。
北京商报记者 王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