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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治理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信达证券遭责令改正、两名高管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李海媛)6月10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经查,信达证券存在未完成香港控股平台的设立;返程参股公司建信国贸(厦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完成清理;未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境外办法》)的规定修改境外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等问题。

此外,《境外办法》给予了长达3年的整改时限,但信达证券在整改时限内工作进展缓慢,对相关监管承诺事项的作出和执行较为随意,对监管相关规定的落实明显不够到位。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证监会责令信达证券改正,并要求其于收到该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京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同时,证监会表示,信达证券分管境外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祝瑞敏、合规负责人吴立光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决定对祝瑞敏、吴立光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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