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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疫情防控资金支持 央行上海总部支持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发债需求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马嫡)1月29日,央行上海总部向上海市各金融机构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关于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配合做好金融服务和应急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要加大对疫情防控的资金支持,同时,支持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债券发行需求。

《通知》提出,要支持涉及疫情防控和社会民生领域的信贷需求。辖内各金融机构要继续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力度,预留专项信贷资金,并鼓励在定价方面给予优惠。对于疫情防控相关的卫生防疫、医药及设备生产供应、科研攻关、建筑施工、物资运输等领域的应急资金需求,要特事特办,开辟快速通道,执行快速审批流程,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对于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要有针对性地提供金融支持,帮助其缓解经营压力。不得对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盲目抽贷、断贷。

同时,《通知》指出,要支持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债券发行需求。支持辖内金融机构通过发行金融债券、特定用途债券等,加大对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科研攻关等领域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业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辖内承销商加大对上述领域企业发行债券的承销力度。另外,要继续做好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线上备案工作。

在流动性支持方面,《通知》提到,要有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强流动性支持。辖内金融机构因支持疫情防控产生流动性需求的,央行上海总部将通过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给予满足。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上海分行要切实用好抵押补充贷款资金,进一步加大对社会民生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做好流动性管理,提高同业拆借业务效率,在2020年2月3日前有应急交易需要的,可联系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在建立疫情防控支付服务保障方面,《通知》指出,要开通疫情防控紧急拨付“绿色通道”,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快速及时到位。同时,要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稳定运行,保障相关资金汇划及时高效。

此外,《通知》提到,要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外汇政策“绿色通道”,提高相关购付汇效率,暂免开立捐赠外汇账户,取消相关事前和逐笔审核要求,便利相关跨境融资,支持相关个人用汇需求,先行办理相关其他特殊外汇业务。

就完善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方面,《通知》指出,要保障现金供应安全充足,提升流通中现金整洁度,做好征信服务工作,做好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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