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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对保险公司监管评级设置“一票否决”机制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1月17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评级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评级办法》设置“一票否决”机制,即公司单项风险过大将下调评级结果。比如,若保险公司存在公司治理严重缺陷、偿付能力不足、流动性风险较大等问题,评级结果应为4级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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